生態環境部2022年3月23日正式發布了修訂后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2.4-2021)(簡稱2021版聲導則),于2022年7月1日實施。2021版聲導則完善了聲環境現狀確定、噪聲預測模型及參數選取等方面的技術方法,解決了2009版聲導則現存的一些實際問題,同時為了保持連貫性和指導性,保持2009版聲導則的結構和框架。
將2009版聲導則的第5章“評價等級”、第6章“評價范圍”以及第9.1章節“評價標準的確定” 合并 為2021版聲導則的第5章“評價等級、評價范圍及評價標準”;將2009版聲導則的第8章“聲環境影響預測”和第9章“聲環境影響評價” 合并 為2021版聲導則的第8章“聲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
新增 第6章“噪聲源調查與分析”、第10章“噪聲監測計劃”、第11章“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與建議”、第12章“建設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表格要求”、附錄C“典型建設項目噪聲影響預測及防治對策措施”、附錄D“建設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表格要求”以及附錄E“聲環境影響評價自查表”;
刪除 2009版聲導則的第12章“聲環境影響評價專題文件的編制要求”和附錄B“倍頻帶聲壓級合成A聲級計算公式”。
修訂前后章節設置對比以及詳細的修改內容見下表。
表1 2021版聲導則與2009版聲導則主要修訂內容對照表
2009版聲導則 | 2021版聲導則 | 主要修訂內容 |
1適用范圍 | 1適用范圍 | 調整: 規劃的聲環境影響評價調整為參照執行。 |
2規范性引用文件 | 2規范性引用文件 | 新增: 《聲學 戶外聲傳播衰減 第1部分:大氣聲吸收的計算》(GB/T 17247.1)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準則(HJ884)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 調整: 將《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修改為《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 刪除: 《汽車加速行駛車外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GB1495) 《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站臺聲學要求和測量方法》(GB14227) 《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T 12524)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適用區域劃分技術規范》(GB/T 15190) |
3術語和定義 | 3術語和定義 | 新增: 等效連續 A 聲級、列車通過時段內等效連續A聲級、機場航空器噪聲事件的有效感覺噪聲級的定義; 噪聲貢獻值和噪聲預測值的計算公式。 調整: 將“敏感目標”修訂為“聲環境保護目標”,對定義進行了調整; 調整了“點聲源”判斷標準; 將流動聲源修訂為移動聲源; 將“貢獻值”、“預測值”分別修訂為“噪聲貢獻值”和“噪聲預測值”; 調整主要符號表。【環評云助手】 |
4總則 | 4總則 | 新增: 列車通過噪聲、飛機航空器通過時噪聲影響的評價量; 調整: 將“突發噪聲”、“頻發、偶發噪聲”分別修訂為“夜間突發噪聲”、“夜間頻發、偶發噪聲”; 調整聲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 將“評價時段”修訂為“代表性水平年”。 刪除: 噪聲評價量中的“室內噪聲倍頻帶聲壓級”以及“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站臺噪聲評價量”。 |
5評價工作等級 | 5評價等級、評價范圍及評價標準 | 新增: 機場建設項目航空器噪聲影響評價等級為一級。 調整: 細化機場周圍飛機噪聲評價范圍確定方法; 將2009版聲導則中第5章和第6章合并為第5章; 評價標準由2009版聲導則的9.1節調整到該章節。 刪除: 不同評價等級的基本要求。 |
6評價范圍和基本要求 | ||
6噪聲源調查與分析 | 新增: 擬建項目噪聲源調查與分析內容; 噪聲源源強參數獲取方法。 | |
7聲環境現狀調查和評價 | 7聲環境現狀調查和評價 | 新增: 聲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方法增加“現場監測結合模式預測法”,給出了其適用范圍。【環評云助手】 調整: 將按照“環境要素、聲功能區劃、聲環境保護目標、現狀聲源”四大類提出現狀調查內容,修訂為按照評價等級和聲環境現狀評價基礎資料需求來確定現狀調查內容; 將“以圖、表結合的方式給出評價范圍內聲環境功能區及其劃分情況,以及現有敏感目標的分布情況”調整為“現狀評價圖、表要求”。 |
8聲環境影響預測 | 8聲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 | 新增: 預測評價圖表要求。 調整: 2009版聲導則第8 章內容與第 9 章內容合并; 2009版聲導則7.1.1中“影響聲波傳播的環境要素調查內容”,調整至8.3.2中; 聲環境影響預測模型調整至附錄 A、附錄 B; 典型建設項目噪聲影響預測內容調整至附錄 C。【環評云助手】 |
9聲環境影響評價 | ||
10噪聲防治對策 | 9噪聲防治對策措施 | 新增: 噪聲防治措施的一般性原則; 噪聲控制措施圖表要求; 結合工程特點和環境特點,在交通流量較大的情況下,對鐵路、城市軌道交通、機場等項目可考慮單列車或單架飛機噪聲對聲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提出控制要求; 聲環境質量現狀超標時的噪聲防治要求; 工程評價范圍內涉及主要保護對象為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生態敏感區時的噪聲防治要求。 調整: 2009版聲導則“10.3 典型建設項目噪聲防治措施內容”調整至附錄 C。 |
10噪聲監測計劃 | 新增 | |
11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與建議 | 新增 | |
12建設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表格要求 | 新增 | |
11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聲環境影響評價要求 | 13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聲環境影響評價要求 | 調整:將2009版聲導則第11章內容調整至第13章,相關內容進行完善。 |
12聲環境影響評價專題文件的編制要求 | 刪除 | |
附錄A噪聲預測計算模式 | 附錄A戶外聲傳播的衰減 | 調整: 2009版聲導則正文中聲傳播衰減計算、典型行業噪聲預測中聲傳播衰減的內容統一調整到附錄A。 新增: 有限長聲屏障的衰減量的近似估算公式; 建筑群噪聲衰減公式。 |
附錄B倍頻帶聲壓級合成A聲級計算公式 | 附錄B典型行業噪聲預測模型 | 調整: 將2009版聲導則附錄 A 內容調整至附錄 B; 公路道路交通運輸噪聲預測時調整車型分類及交通量折算方法;調整了距離衰減量的計算方法; 修改城市軌道交通的垂向指向性修正和速度修正、參數確定方法,聲屏障插入損失增加考慮一次反射聲影響; 機場航空器噪聲預測模式調整側向衰減公式和航空器飛行比例。 新增: 根據不同類型軌道交通的噪聲特點,分類構建噪聲預測模式和聲源幾何發散衰減計算公式; 城市軌道交通噪聲預測建筑群插入損失的計算方法; 時速200km/h及以上的鐵路噪聲預測模式; 比例預測法及其適用范圍; 單架航空器的有效感覺噪聲級計算公式; 機場航空器噪聲事件中有效感覺噪聲級的近似表達公式。【環評云助手】 刪除: 2009版聲導則附錄 B 內容; 公路道路交通運輸噪聲預測時,刪除城市道路交叉路口噪聲(影響)修正量。 |
附錄C典型建設項目噪聲影響預測及防治對策措施 | 新增: 多跑道機場的工程參數;機場替代機型分析要求; 改擴建機場項目要進行噪聲監測值和預測模式計算值符合性的驗證。 調整: 將2009版聲導則 8.4 節內容調整至附錄 C; 細化了機場項目的飛行架次和參數要求; 修訂機場項目的預測范圍、預測內容中關于等聲級線圖的要求; 優化公路、城市道路交通運輸噪聲預測參數的工程參數要求; 優化鐵路、城市道路交通運輸噪聲預測參數的車輛參數要求。 | |
附錄D建設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表格要求 | 新增 | |
附錄E聲環境影響評價自查表 | 新增 |